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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定作合同

甲(简称甲方),向 木器加工厂(简称乙方),定作下列木器家具,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1.木料:甲方供应,乙方完成定作的家具后,如有余料应退还给甲方。2

甲(简称甲方),向 木器加工厂(简称乙方),定作下列木器家具,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1.木料:甲方供应,乙方完成定作的家具后,如有余料应退还给甲方。

2.规格标准:按图纸式样规格制作。

3.技术标准:按统一规定的企业标准执行。

4.交货地点和付款办法:在乙方厂内交货,由甲方自提;在交货日期前,乙方可陆续交货,甲方可陆续验收付款。

5.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致使对方受到损失时,应由违约者负赔偿责任。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手人: 经手人:

    年 月 日签订




原文地址:https://www.hetongren.com/article/p7t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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