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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推广服务协议

产品推广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自愿互惠的基础上,双方就甲方为乙方产品提供宣传推广服务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

产品推广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自愿互惠的基础上,双方就甲方为乙方产品提供宣传推广服务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积极宣传推广乙方的产品,提高乙方产品的销售量。
2.甲方在宣传推广过程中不得进行有损乙方形象及名誉的宣传,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当违约责任。
3.甲方在宣传推广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能等。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不得对外签署任何形式的,低于与甲方约定销售价格的销售合同及第三方委托代表。
2. 乙方应当根据宣传计划向甲方提供产品宣传资料。乙方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对甲方进行培训。如乙方对甲方实施培训,甲方应当积极准时参加。
3.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细的产品综合报价。甲方乙方在宣传推广产品中遇到的相关问题,乙方应当及时提供相应的咨询和支持。
4. 乙方应当根据本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市场拓展服务费。
三、产品销售
1.甲方与其开发的客户就产品买卖达成基本的意向后,应当将该客户及时推荐给乙方,由乙方与该客户就产品价格、交货方式等细节进行进一步的洽谈。
2.甲方有权得知乙方与客户交易成功的产品销售数量及金额。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原件一份。
四、市场拓展服务费
1.乙方根据甲方的宣传推广业绩向甲方支付市场拓展服务费,市场拓展服务费按照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客户渠道所实际销售产品总金额计算。
2.市场拓展服务费支付方式:乙方应当按照买卖双方签订的付款时间和付款金额,在收到货款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销售额的5%向甲方支付市场拓展服务费。
五、违约责任
1. 乙方应当按时向甲方支付市场拓展服务费,若乙方迟延支付,每迟延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应付款项10%的违约金。
2. 乙方如欺瞒甲方与甲方客户进行私下合作,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应付款项10%的违约金。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X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盖X) (盖X)
日期: 日期:



原文地址:https://www.hetongren.com/article/qxh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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