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制定目的为了对公司管理层在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度资金运作管理、用人决策、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把问责与效能监察、审计监督结合起来,有责必问,有错必究,实行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了对公司管理层在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度资金运作管理、用人决策、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把问责与效能监察、审计监督结合起来,有责必问,有错必究,实行程序化管理,减少和避免因决策失误给国家、企业和股东造成重大损失或对职工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侵害。根据本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问责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问责范围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依照本制度问责:
1.利用职务便利,进行与个人利益相关的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而谋取个人利益,参与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经营活动,妨碍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公司整体利益损失的;
2.贯彻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通过的公司规章制度以及决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
3.在用人上严重违反内控程序,群众反映强烈,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
4.在思想意识和对外宣传工作方面出现重大问题,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5.发生重大质量或环境污染事故;
6.发生给国家、企业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特大安全事故和重大案件;
7.违反资本性支出管理规定,不严格执行大额度资金审批制度,在资金预算编制、使用控制过程中弄虚作假;
8.挪用公司资金或将资金借贷给他人,或以公司信用、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或未经批准,在经营中赊欠货款,造成损失的;
9.违反决策程序,搞计划外项目,或任意扩大建设规模或提高建设标准,造成项目超投资严重;
10.对资金的使用不履行监督职责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
第四条 问责程序
公司将定期与不定期召开会议,由高管就各自工作做汇报,根据实际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与工作失误,集体讨论补救措施与应对策略,若出现了以上范围内的问责情形之一,应当对其进行问责,并由董事会做出处理决定。
第五条 问责惩处
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公司______将作出以下处罚:
1.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高管,酌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等处罚措施;
2.造成严重后果的高管,由______决定对该责任人的任免;
3.本制度与绩效考核挂钩,应承担的责任经评估后由______认定。
第六条 对问责惩处不服的做法
被问责人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公司______提出书面申述书,______以书面意见回复。
第七条 附则
本制度经_____核准后实施,增设修订亦同。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