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问题开始}买卖合同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今甲方(出卖人兼所有人)与乙方(买受人兼使用人)就产品分期买卖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子问题开始}买卖合同
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
今甲方(出卖人兼所有人)与乙方(买受人兼使用人)就产品分期买卖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子问题开始}第一条 本合同的标的物为 (以下简称“产品”),分期付款总额定为人民币 元整。乙方可以依照下列规定支付款项予甲方:
(1)首付款 元。
(2)余款 元。
(3)月息 元。
乙方提前付款的,按照实际支付日计算利息。
{子问题开始}第二条 余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每月 日前各支付 元。
{子问题开始}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支付完毕所有费用后15个工作过日内,向乙方交付发票,发票金额按乙方实际支付金额开具。
{子问题开始}第四条 乙方支付完毕首付款当天,甲方需将产品交予乙方,并同意乙方对该产品的使用。
{子问题开始}第五条 乙方若未能支付第二条分期付款金额及其他应付的各项费用,须自应支付日次日起始以日息 支付甲方作为延迟损失金。
{子问题开始}第六条 乙方须以正当的方式使用产品,若有违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乙方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使用费按 元/天计算。
{子问题开始}第七条 乙方连续两次未支付价款,并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 ,甲方可以请求乙方支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乙方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使用费按 元/天计算。
{子问题开始}第八条 甲方保证产品是正品,且质量完好,非因乙方过错,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巨大瑕疵的,甲方应及时修复;无法继续使用的,乙方有权要求不予支付剩余费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主张该损失。
{子问题开始}第{子问题开始}九{子问题开始}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起诉至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子问题开始}第{子问题开始}十{子问题开始}条 其他约定事项: 。
出卖人(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买受人(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