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协议书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 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及该土地上的附着物、已经建设的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用于 。西起 ,东至 ,北起 ,南至 。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长期。本合同生效后三十年后甲方必须与乙方续签本合同。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整)。
四、支付方式
乙方在本协议签字摁手印之时一次性给付 元人民币(大写: 整)给甲方,甲方应当立刻出具收条给乙方。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若需要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应当积极协助乙方。若甲方不履行该两项义务,甲方承担转让总价款三倍的违约金。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团结村村民委员会)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并保证该土地没有其他纠纷。在转让前,因甲方的转让土地存在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
3、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6、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享受该转让土地上的一切优惠和国家待遇,并承担该土地上的一切义务,与甲方无关。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转让总价款的三倍。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由人民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
1、因本协议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2、甲、乙双方都只能向西昌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九、生效条款
1.本协议转让土地须经甲方所在的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形成甲方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甲方将本协议第一条所述土地转让给乙方的《表决记录》,由甲方村委会上报四合乡人民政府批准,并报西昌市人民政府备案登记。
十、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五份,由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村长:
甲方村委会(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