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车牌号为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车牌号为 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 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_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乙方在租期内无偿使用甲方该车辆,车辆使用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 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特别约定: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