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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厂加工合同

甲方:(定作方)乙方:(承揽方)经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就甲方向乙方定作服饰的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一、定作物服装名称款式面料名

甲方: (定作方)

乙方: (承揽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就甲方向乙方定作服饰的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

一、定作物

服装名称 款式 面料名称 计量单位 单价 金额 备注

二、面料、辅料质量标准和要求

三、服装款式特点和制作要求

四、服饰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法

五、量体时间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在约定的时间内乙方派人到甲方进行量体。

六、配套及包装要求

七、结算方式和付款期限

八、交货期限、地点、方式

乙方应当在量体完成之后 天内交货。交货地点为甲方办公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九、异议

如果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饰在数量、质量、款式等方面有异议,应当在收到该等服饰之日起15天内提出。乙方应当在10天之内作出答复并提出解决办法。

十、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应当根据本合同总金额,按日万分之三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应当根据本合同总金额,按日万分之三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完成量体工作,乙方的交货时间顺延。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各方各执 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原文地址:https://www.hetongren.com/article/1mg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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