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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渔民捕捞水产品买卖合同

甲方(出卖人):乙方(买受人):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洋面捕捞水产品买卖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见附件清单(编: )合同总金额计(大写): 。

或以下列形式填写(如填写空格不够,可以另接):

品 名

规格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收购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协商或者双方协商价格。

第三条:收购地点:甲方捕捞所在的洋面(海域)或甲、乙方商定的收购地点。

第四条:检验方法:根据质量要求当场进行验收,边收购边检验。

第五条:结算方式及期限:在乙方收购水产品后(以本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天内一次性结清货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乙方延迟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延迟部分货款千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可采取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 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 。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原文地址:https://www.hetongren.com/article/1qp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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