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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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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该房屋的附属设施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清单。
1.5该房屋质量符合法定标准、本合同所指租赁期限其使用期限内,该房屋适于进行酒店、娱乐业的经营。
第二条标的房屋权利状况
甲方就标的房屋权利状况的陈述、声明、保证并承诺:
2.1标的房屋权属人现为公司,原承租人为有限公司。
2.2根据甲方与福州*捷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甲方拥有对该房屋的转租权。
2.3甲方就此次将标的房屋出租给乙方相关事宜以及本合同的条款向福州*捷食品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了充分的披露,并已取得该公司的书面认可;甲方并将与本合同签署之同时将该书面认可文件交付乙方留存。
第三条租赁用途、租赁期限
3.1乙方承租标的房屋只用于酒店业的经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租赁房屋的租赁用途。标的房屋南侧配套用地仅作停车场使用,不得改变用途。
3.2租赁期间,乙方应当负责办理经营所需的各种执照及证件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应予积极配合。乙方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主管理。乙方不以甲方名义对外从事任何经营活动。
3.3本合同之租赁期限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即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本合同租赁期限内,甲方同意乙方免付租金个月,即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乙方无须支付租金,期满之日开始计算租金(但乙方仍须按时支付除租金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共水电费、自用电费等)。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4.1按先交租后使用的原则,每月的租金,乙方应在该月开始日的前五日内向甲方付清,依次类推。税金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负责缴纳。
4.2乙方应按月支付租金,其标准和金额如下:
4.2.1第一租赁年度至第三租赁年度每月租金为人民币1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4.2.2第四租赁年度起(含第四租赁年度)每月租金为人民币11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整);
4.2.3本合同租赁期限内,甲方的每位股东每月享有价值壹万元免费消费签单(仅限甲方股东本人使用,甲方相关股东名单详见合同附件清单)。
4.3本合同所指租金不包括:房屋公共维修金、公摊费用、装修垃圾清运费等,及乙方使用水、电、煤气、通讯、有线电视发生的费用及与乙方经营有关的其它费用。甲方于收到乙方租金后出具相应发票。
4.4相关税费:乙方负责自行申报及缴纳由乙方承担的各项税费,如出现漏缴、短缴税款的情况,乙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并须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因租赁场地经营按规定须向政府管理部门缴纳或应分摊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五条履约保证金
5.1本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甲方在收到保证金后给予乙方收据。
5.2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时,在乙方按本合同的约定缴清各类费用(包括租金、税费、违约金等)并交还租赁场地后,甲方将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得抵扣租金。
第六条房屋维修、装修与使用
6.1乙方租用甲方房屋应遵守政府所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涉及消防、工商、卫生、综合管理等内容,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乙方在租赁期内若发生违反政府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名誉等损失的赔偿责任。
6.2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本合同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乙方确需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进行改造、装修、增扩等,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相关审批手续及费用均由乙方自理。同时,乙方必须保证该房屋结构安全并符合国家有关消防、环保、抗震等行政审批规定。并且,乙方应妥善处理相邻关系,因乙方过错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3租赁期间,由乙方对装修、设施、设备的日常保养和必要的维修,以确保上述标的物的安全正常,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内,由甲方对房屋维修以保证房屋适于乙方租赁之目的,费用亦由甲方自理,乙方并有权自行维修,因此发生的费用亦由甲方承担。
6.4租赁期间,若因乙方原因发生任何人员伤害情况,乙方承担一切相关处理责任,概与甲方无关;为避免上述情况发生,乙方可将承租场所纳入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承租期间的场地清洁及物品保管,由乙方自行负责保管,若发生毁损、灭失或盗窃等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6.5租赁期间,房屋户外广告的制作和悬挂、张贴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妨碍相邻物业和住户的合法权益,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乙方应承担相应整改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租赁标的交付与交还
7.1甲方应于签署本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乙方,在此前提之下乙方应于甲方交付场地之日接受交付并就现场状况书面签确认,否则视为甲方已于年月日向乙方交付场地;甲方所交付的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的,乙方有权拒绝接受交付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7.2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场地按现状交还甲方并不得人为损坏;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验收场地、附属设施设备,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部分乙方应当进行必要的修缮或赔偿;本合同期满或因乙方原因致使提前终止的,乙方不得以甲方对场地的改善、增设他物表示同意为由,要求甲方偿还其对场地的改善、增设他物时所支付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内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等的费用),亦不得要求甲方支付搬迁费等;因甲方原因致使提前终止的,甲方应赔偿对场地的改善、增设他物时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内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等的费用)、并应承担乙方的搬迁费等,并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包括可得利益在内的一切损失。
7.3租赁期届满日或本合同提前终止后,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还场地,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甲方有权以向乙方发出自行收回场地的通知书而无须实际进入场地的方式收回场地,也有权委托公证机关以公证的方式自行收回场地。场地内如仍有乙方遗留的任何装饰、家具、物料、设备或其它任何物品时,甲方有权处理该等物品,乙方不得提出异议,也不得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
第八条甲乙双方承诺
8.1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或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种因的与甲方出租房屋有关的债权债务纠纷、仲裁、诉讼概由甲方自行承担;承租期间因乙方经营行为产生的经营风险、债权债务、仲裁、诉讼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8.2甲方不得自行将租赁标的用作抵押担保、转让;如出现因甲方债权债务产生的纠纷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甲方负责理顺。
8.3乙方保证其经营的项目合法,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经营的商品不得侵犯他人已得注册商标权、专利权及其它知识产权,否则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8.4乙方不得将租赁标的用作抵押、担保、转让等,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九条转租及本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
9.1只有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才能将该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给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合作、承包经营。
9.2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的终止日期,但甲方与转租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9.3转租合同生效后,乙方享有转租合同项下出租人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但乙方仍应如实履行本合同。
9.4转租期间,如本合同变更、终止,则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但与甲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9.5转租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提交一份转租合同原件给甲方作为报备。
9.6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权以租赁房屋为住所和经营场所新设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名称暂定为,该公司依法设立之时,本合同项下乙方权利义务即全部概括转由该公司承担,此后乙方不再是本合同相对人。甲方应就该公司之依法设立以及为实现本合同之目的而必需的相关经营许可文件的取得及时提供必要协助。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0.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10.1.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10.1.2因政府房屋租赁政策或法律规定必须终止;
10.1.3因政府强制征用拆迁必须终止;
10.1.4其他政府规划建设需要及不可抗力的因素;
10.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并经甲方书面告知整改后,在三个月内未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对乙方的装修费用不予补偿,保证金不予返回,甲方若有损失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0.2.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标的房屋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转借、抵押或与第三人合作、承包经营等以任何变相方式由他人使用;
10.2.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损坏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
10.2.3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10.2.4逾期三个月未交纳房屋租金或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种费用;
10.2.5乙方未获得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必要的证照,在租赁房屋范围内开展经营业务;
10.2.6依法律规定,构成其他根本违约情形。
10.3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并在乙方催告的合理期限内未改正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保证金,甲方还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0.3.1甲方违反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声明、保证及承诺的;
10.3.2甲方拒不履行本合同之9.6之规定的;
10.3.3甲方拒不履行维修房屋义务的;
10.3.4甲方其他违约行为,并严重影响乙方本合同之目的实现的。
在本合同期限内,如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标的房屋,政府房屋拆迁补偿费如包含拆迁拆迁安置装修补偿费的,该拆迁安置装修补偿费双方各自对装修的投入的比例相应进行分配。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租赁期内,乙方如逾期交纳租金,除须补足租金外,每逾期一日,还须按累计应付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拖欠租金达三十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作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且甲方有权追缴所欠租金及其它费用,收回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
11.2租赁期内,若由甲方代缴各项费用,乙方逾期向甲方交纳的,除补足各项费用和按有关部门规定缴交相应的滞纳金外,还应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未付各项费用及其滞纳金总和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11.3租赁期内,非因本合同第10.2款或第10.4款规定的情形,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应办理退租手续,保证金作为甲方的补偿金不予退还。
11.4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后,乙方逾期归还房屋,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日租金倍的赔偿金。若逾期归还房屋给甲方造成损失超过赔偿金的,乙方应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11.5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并经乙方催告的,甲方应自乙方催告之日起每日按日租金的两倍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全额赔偿责任:
10.3.1甲方违反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声明、保证及承诺的;
10.3.2甲方拒不履行本合同之9.6之规定的;
10.3.3甲方拒不履行维修房屋义务的;
10.3.4甲方的其他违约行为。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2.1合同执行过程中,因政府规划建设需要等不可抗力因素出现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情况的,不属于甲、乙方违约,租金计算到合同自行终止之日,拆迁装修赔偿属各方装修的部分归各方所得,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各方自行承担。
12.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争、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和乙方对本合同的执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标的所在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修改补充,修改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优先适用修改补充合同。
第十五条通知的送达
15.1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可以用面交、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送达。用面交方式送达的,以送达时间为收到时间。用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时间为送达时间。一方用邮寄方式送达的,文件交寄后三天即视为送达另一方;但如乙方为外地的,交寄后五天视为送达。
15.2甲乙双方送达地址为本合同首页标示的地址。甲、乙双方的送达地址若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不影响对方按第15.1款指定送达的效力。
第十六条合同效力与份数
本合同自甲方及其股东在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案件所涉债权债务结清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人:签约代表人: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福建省厦门市
部*格格子店租赁合同20xx年店租赁合同(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就格子店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出租方:部*格格子店(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租赁内容
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号铺位_________格子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格子具有合法使用权。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店铺内有:销售人员、格子及供配电等设备。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
1.合同有效月度租金共计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2.每一个租赁月度按月计算。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
(一)甲方应保证乙方所售物品完好,如出现丢失﹑损毁,所有费用由甲方按所售价格的________________全额支付给乙方。
(二)对乙方所租赁的格子店装饰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如需要甲方负责装修格子的需提供材料。
(三)对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物品,有权停止其销售。
2.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寄卖物品。
(二)合同有效期内,有对所租赁格子店的合法使用权。
(三)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乙方为甲方供货方式
1.乙方亲自送货来店铺。甲、乙双方当面点货和验货,并签定《部*格格子店寄卖明细表》。
2.乙方托运。包装应按运输部门规定办理,否则运输途中损失由乙方负责,配送中产生破损等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收到货物后应根具乙方所附的《部*格格子店寄卖明细表》点货验货,若发现问题马上联系乙方处理。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1.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最少二个月的租金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七条续租
1.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2.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______天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八条其它
1.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或增加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第九条违约
1.甲、乙双方签订的格子店租赁合同。乙方已交付租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月租金的______%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延误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终止合同。
2.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3.在合同期内乙方不能撤消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并不能退还合同租金。
第十条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需提供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部*格格子店
签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门店租赁合同20xx年店租赁合同(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市区号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面积为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消防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第二条租赁期限
五、租赁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
六、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计为元(人民币)。
七、每一个租赁年度按月计算。
八、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每月10日前交上月电费(甲方出示供电局收费发票)其它费用,双方协商补充于本条款内。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九、甲方
(一)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四)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五)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饰品)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元人民币经济损失费,并清除该商户。
(六)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电、火检合格证书复印件。
(七)上述设备、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房租扣除。
十、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二)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三)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十一、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元人民币为定金,在正式入住后五日内将第一月的租金元人民币付给甲方。
十二、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第六条房屋装修或改造
十四、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或者协商处理。
第七条续租
十五、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六、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八条其它
十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十八、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十九、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二十、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第九条违约
二十一、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延误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终止合同。
二十二、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二十三、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
二十四、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项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违约金。超过60日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二十五、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二十六、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二十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八、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二十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十一、甲、乙双方需提供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一条其他
三十三、本合同正文共五页,随本合同共六个附件:
附1:甲方有效房产证明复印件
附2:用电及防火安全合格证复印件
附3: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4: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甲方:乙方:
法人:法人: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日期:年月日签日期:年月日
签地点:签地点:
门店租赁协议合同范本20xx年店租赁合同(4)
甲方(产权人)、乙方(租赁人),甲、乙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龙道18-门店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赁甲方门店的时间期限为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门店年租金为元()。收取方式为上打租,即协议签约之日乙方需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年租金。期满后,如乙方要续租,甲、乙双方须提前一个月协商续约之事。
三、甲方门店设备有上、下水管道,洗面池一个,峰谷显示电表一块,暖气两组共片,照明管灯个,门灯个,双面玻璃店门及卷帘门。以上设备由于乙方使用和保养不当造成损坏,乙方要负责按价修复。
四、租期内乙方要装修门店,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期满后,乙方拆除装修部位,乙方要负责恢复甲方门店原样。
五、租赁期内,水、电费、暖气费均由乙方负责交付。期满之前乙方要结清以上费用。
六、租赁期内,乙方负责缴纳各种经营税、费,负责门前三包,治安及防火工作。凡因治安、防火方面不利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自负,并负责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七、乙方不准利用所租门店进行非法活动或私自转租、转借。
八、乙方在租赁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城市规划或甲方不可抗拒的因素,此协议自行终止,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可根据实际情况退还部分当年租金。
九、乙方租赁本门店属独立经营,自行承担经济和民事责任。
十、以上条款甲、乙双方要共同遵守,如有违约行为,违约方要向守约方赔偿实际发生的各种损失。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即生效,每方各持一份。
乙方租赁人姓名:甲方产权人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门店租赁合同范本
酒店租赁合同范本
服装店租赁合同
饭店租赁合同
酒店租赁协议
门店租赁协议
酒店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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